決標資料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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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日期 |
1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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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日期 |
1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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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編號 |
(111)工築字第0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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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公報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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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2,396,000元
貳佰參拾玖萬陸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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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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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標金額 |
1,673,000元
壹佰陸拾柒萬參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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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
最低標廠商「平順土木包工業」提出之說明,其該備卡車、吊車及挖土機等,深具施工經驗及機具調度等,人員可確實掌控施工進度、界面整合及協調事宜,並函附相關實績及證明文件參佐,本課經檢討認為預算採購之標價比率(69.9824%)換算各工項單價及分析(例:預算書排水溝清淤(寬度5M以下)工項單價210元*廠商標價167萬3,000元/公告採購金額239萬6,000元=146.63元),尚屬合理單價工項施作範圍內,並為可施作承攬之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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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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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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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執行機關 |
機關代碼:3.76.55.51
機關名稱: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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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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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本案第一次開標計有6家廠商投標廠商,經審資格後,6家均符合資格,開標單後,其「平順土木包工業」報價新台幣167萬3,000元整低於底價新台幣239萬6,000元整以內,並由主持人宣佈保留決標,並請廠商於5日內提出說明,後經111年01月04日「平順土木包工業」函文提出說明及本所111年01月05日內部簽核認為該說明合理且通知無需繳納差額保證金,本所於111年01月10日函文同意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第5項第1款規定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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