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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9.67
機關名稱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單位名稱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機關地址 655 雲林縣 元長鄉 仁愛街2號
聯絡人 清潔隊—邱淑秋
聯絡電話 (05) 7882221 #132
傳真號碼 (05) 7881174
電子郵件信箱 csc20999@yaho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2
標案名稱 111年度元長鄉辦理登革熱病媒蚊防治工作(預估)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80,4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於112年度以原契約條件及同項預定預算新台幣68萬400元整辦理後續擴充,招標契約書載明須以112年度當年度預算通過之確定金額為依據,且廠商提供服務之品質須符合本所需求,始得以換文方式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55雲林縣元長鄉仁愛街2號
招標文件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以郵局匯票為限,抬頭寫明「雲林縣元長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30
開標時間 111/01/2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議事廳。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仁愛街二號或寄達元長郵局第十七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約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1.公司登記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營利項目為:病媒防治業)。 2.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且符合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可做為開標及決標對象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納稅證明文件(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公司登記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營利項目為:病媒防治業)(4)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5)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執照(至少一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行政室陳永錫,聯絡電話:05-7882221#222。 二、招標文件可郵購或逕向本所行政室洽購,郵購方式:附A3尺寸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足回郵郵資(快遞20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仁愛街二號行政室收或寄達元長郵局第17號信箱,信封外並寫明採購標案名稱,另廠商應自行考量計算郵程投遞時間。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各乙份陳列於本所行政室,免費公開閱覽。 五、本採購決標方式為:單價決標(每人每日工資單價,每日至少需有6人從事該項工作,廠商執行該項工作時,應至少有1位以上具有專業證照資格人員在現場負責督導藥劑裝卸、施藥品質及安全)。 六、(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七、請依行政院勞委會「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落實辦理,並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並建立入場查核機制。 八、本案為第1次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