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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9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東區 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黃鈴芳
聯絡電話 (03) 5770766 #126
傳真號碼 (03) 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574754@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4751072004
標案名稱 161kV竹園~峨眉紅白線#4[#25]鐵塔複合式補強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0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8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元
總計
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7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8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4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期開工日起30日曆天,第二期開工日起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有本公司標準制式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A、投標廠商應提出營業項目代碼CA02010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或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為甲級(或甲級以上)之證明文件。 B、投標廠商應提出曾完成或與本案標的類似實績證明文件,須檢附下列二項證明文件(兩項擇一): I、具有69kV以上輸電線路鍍鋅鐵塔材料及防墜裝置承製能力證明文件。 II、具有施作69kV以上架空輸電線路裝設相關工程之完成契約證明或完工驗收證明或完工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台幣4,800,000元 /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台幣4,800,000元 2.本案為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標單以「含稅」報價。 3.「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決標原則]:總價決標(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1年03月09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招標文件領取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工期: (1)本工程分二工期進行,第一期(補強材料設計製造)、第二期(現場安裝),兩期均須於開工時檢附開工報告表,完成後需檢附竣工報告表。 (2)第一期(材料設計製造): 開工日由甲方通知開工,工期為開工日起30日曆天(包含設計圖面資料審查及鐵塔補強材料製造),甲方查驗合格後始得報竣。 (3)第二期(現場施作): 針對鐵塔構件應力不足部份施作(複合式)構材補強及利用錨栓結合複合式主柱材及補助材,現場準確鑽孔等方式逐支補強,施工日由甲方通知,施工期間為開工日起20日曆天。 2.工程地點:新竹市。 3.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5.主辦部門:線路組 張顏昇先生 03-5770766轉228 6.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