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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5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化成路135號
聯絡人 呂先生
聯絡電話 (02) 29916611 #217
傳真號碼 (02) 29924710
電子郵件信箱 d1176001@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71100002
標案名稱 二次端子組:25、50、100及167 KVA一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48,43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3月31日前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經本公司核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資格審查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請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回郵郵票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資格審查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押標金繳納方式]: 一、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礙於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滙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票據受款人請務必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二、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現金面交恕不受理: (一)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1100002,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1100002,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處檢舉受理部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他]: 一、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236,6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236,600元。 二、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供廠商閱覽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三、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符合規範之型錄以利審查。 四、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及規範等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