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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33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中山路1492號
聯絡人 鄧旻翠
聯絡電話 (03) 3699721 #4512
傳真號碼 (03) 3698920
電子郵件信箱 cui130@mail.tyg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Y1110115
標案名稱 111年度桃園醫院及新屋分院油漆粉刷開口合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434,75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5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6元
總計
15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1.文件工本費150元。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醫療大樓14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規定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規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六)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2.親自領標者:請於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鄧旻翠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文件工本費150元。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本案規格聯絡人]: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 1.採購文件內容及相關事項聯絡人:總務室鄧旻翠、電話03-3699721分機4512。 2.本案規格及相關事項聯絡人:工務室蔡憲明先生、電話03-3699721分機100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