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物變賣查詢
機關名稱 | 南投縣政府 | 機關代碼 | 3.7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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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540 南投縣 南投市 | ||
標案案號 | 1130105001 | 公告次數 | 3 |
是否刊登公報 | 否 | 公告日期 | 113/05/31 |
財物名稱 | 南投縣政府報廢公務機車2輛標售案 | 聯絡人 | |
電子郵件信箱 | Liang612@nantou.gov.tw | 聯絡電話 | ( 049 ) 2246061 |
截止投標 | 113/06/06 12:00 | ||
開標時間 | 113/06/07 10:00 | ||
開標地點 | 南投縣政府B棟3樓民政處會議室。 | ||
投標資格摘要 | (一)投標資格:年滿20歲且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並領有中華民國國籍或依法納稅之廠商。 (二)應檢附文件: 1、自然人: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廠商: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納稅證明(如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若不及提出,得以前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代之)。(免稅者應附免稅證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自治事業科親自領取。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截標時間前專人送達本府文書作業科或郵寄送達本府指定信箱(南投郵局第99號信箱)。 |
保證金額度 | 無 | 變賣標的所在地 | 南投縣政府(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
現場查看時間 | 投標人得於開標前1日止,上班時間內(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洽本府民政處梁先生(049-2246061)約定安排時間參觀。倘不看殘體者,決標後不得異議。 | 底價金額 | 600 |
附加說明 | [決標方式]最高標。 (一)投標人得標後應在決標日起5日內至本府民政處或持本府製發之繳款書至指定銀行一 次繳清(所繳保證金抵繳價款)。 (二)得標人自價款繳清當日起5日內,由本府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人應即裝卸清運並 自付運費,本府不負保管之責,亦不負責搬運之費用和人力、設備得標廠商逾期未清 運時,由本府自行處理,得標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 (三)投標廠商應備證件資料,並於繳款領取提貨單時,提示各類證件影本之正本供機關 查驗。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投標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