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物變賣查詢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 機關代碼 | 3.9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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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 ||
標案案號 | N11201 | 公告次數 | 1 |
是否刊登公報 | 否 | 公告日期 | 112/08/16 |
財物名稱 | 新興區公所112年報廢車輛拍賣 | 聯絡人 | |
電子郵件信箱 | a1955@kcg.gov.tw | 聯絡電話 | ( 07 ) 2386113 分機 173 |
截止投標 | 112/08/28 09:30 | ||
開標時間 | 112/08/28 10:0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10樓大禮堂 | ||
投標資格摘要 | (一)自然人:須年滿18歲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二)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須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新興區公所112年報廢財物拍賣投標須知請至本所網站:(https://hsingsin.kcg.gov.tw/)最新消息頁面)免費下載。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請至本所網站下載:(https://hsingsin.kcg.gov.tw/最新消息頁面)免費下載參閱。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10樓大禮堂。 本案採現場喊價逐項標售方式,投標人應於開標前三十分鐘到達開標地點。 |
保證金額度 | 新台幣5,000元 | 變賣標的所在地 | 新興區 |
現場查看時間 | 即日起至112年8月25日上班日,於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間,逕洽本所秘書室吳小姐辦理。 連絡電話:( 07 )2386113 分機173 | 底價金額 | 5,000 |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現場喊價逐項標售方式,本次公告之底價金額係以標售物(機車)每輛分別採計。投標相關規定請詳見新興區公所112年報廢財物拍賣投標須知及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附表,請至本所網站:(https://hsingsin.kcg.gov.tw/消息頁面)免費下載。投標時,自然人應出示身分證及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委託他人代為投標,並應提出具有特別代理權之委任狀),如為法人(公司)投標者,應出示法人證明文件及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格式亦可至本所網站:(https://hsingsin.kcg.gov.tw/新消息頁面)免費下載。 2、依新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稱利衝法),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但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標售不在此限,惟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投標人對於欲投標案件,與拍賣機關倘具利衝法第2條所稱之公職人員或第3條所稱之關係人身分,投標前應主動向拍賣機關揭露身分,得標後拍賣機關應主動公開與得標人身分關係。相關函示及表單請參考法務部廉政署網站。 3、標的物品(公務機車)已向監理單位辦理「牌照繳銷」,無欠稅及道路交通違規事件。 4、標的物品(公務機車)為已逾使用年限報廢品,不保證原使用功能正常運作。有意競標者,可於現場查看時間內預約看車,惟為避免里程數不符,僅提供靜態功能測試,無法提供道路駕駛測試。 5、標的物品(公務機車)發動情形及內部零件狀況由買方自行評估,是否有購買、維修價值,維修產生之費用亦由買方負擔,不介意者請詳加考慮再行投標,本所不負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事前不論看貨與否,決標後得標人對於本車輛,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任何損害賠償,建議審慎評估後再投標。 6、標的物品(公務機車)重新申領牌照所需監理規費、檢驗費、稅費、保險費等應負擔之任何費用概由得標人自行負擔,相關費用請自行詢問監理單位,本所僅配合車輛過戶作業。 7、標的物品(公務機車)因車牌已辦理繳銷,無法行駛於道路上,為避免受罰,得標者領貨請自備機具自行拖吊或委託合法拖吊業者拖吊,本所不提供任何機具亦無寄送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