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物出租查詢
機關名稱 | 國立玉里高級中學 | 機關代碼 | 3.9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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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981 花蓮縣 玉里鎮 | ||
標案案號 | 112009 | 公告次數 | 1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公告日期 | 112/04/27 |
財物名稱 | 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公開標租案 | 聯絡人 | |
電子郵件信箱 | tea015@ylsh.hlc.edu.tw | 聯絡電話 | (03) 8886171 分機 401 |
截止投標 | 112/05/03 10:00 | ||
開標時間 | 112/05/03 11:00 | ||
開標地點 | 本校行政大樓四樓第一會議室 | ||
投標資格摘要 |
(一)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5,000,000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二)擁有或施作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1000峰瓩(kWp)以上。應提供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四)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四條之限制。 (五)大陸地區之公司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 (六)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限制:參照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下列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1.有第101第1項第1款至第5款情形或第6款判處有期徒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 2.有第101第1項第7款至第14款情形或第6款判處拘役、罰金或緩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一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 (七)開標前與出租機關有法律糾紛或承辦出租機關其他業務拖欠費用或承租標的物尚未繳清應付租金、違約金或其他原契約所約定應由承租廠商支付之費用者,不得參與投標,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限未滿者亦同。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本校網站首頁「行政處處」「總務處」「處室公告」下載https://www.ylsh.hlc.edu.tw/nss/p/3045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郵遞送達: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24號,國立玉里高中總務處文書組收
2.專人送達:需於上班時間送交國立玉里高中總務處文書組。 |
保證金額度 | 本標租案押標金為1,000,000元,所繳之押標金可轉作履約保證金。 | 出租標的所在地 | 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24號,校內 |
現場查看時間 | 統一現勘時間為112年04月24日,13時至17時,與會者先行以電話03-8886171#411告知總務處庶務組長 | 底價金額 | 0 |
附加說明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