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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出租查詢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 機關代碼 3.31.3
機關地址 304 新竹縣 新豐鄉
標案案號 SP112001 公告次數 1
是否刊登公報 公告日期 112/05/17
財物名稱 經管屏東縣里港鄉信國社區國有土地裝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公開標租案 聯絡人
電子郵件信箱 luoytt0805@gmail.com 聯絡電話 (08) 7625956
截止投標 112/05/31 17:00
開標時間 112/06/01 09:00
開標地點 本場屏東分場會議室(屏東縣長治鄉榮華村信義路145號)
投標資格摘要 (一)投標身分:
1.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2.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2,000峰瓩(kWp)以上。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3.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四條之限制。
4.大陸地區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
5.本標租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二)開標前與本場有法律糾紛或承辦本場其他業務拖欠費用或承租標的物尚未繳清應付租金、違約金或其他原契約所約定應由承租人支付
之費用者,不得參與投標,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限未滿者亦同。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至截標期限止,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國定假日或因颱風等因素而公告政府機關停止上班日均不辦領標)至本場屏東分場(屏東縣長治鄉榮華村信義路145號)領取。
2.通信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期限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自備大型足額回郵信封來函索取,以掛號寄達本場屏東分場(屏東縣長治鄉榮華村信義路145號),信封並應註明索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經管屏東縣里港鄉信國社區國有土地裝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公開標租案」標單,逾期不予受理。
3.自行下載:自公告日至截標期限止,至彰化農場網站(https://chvf.gov.tw/index/) →最新消息→招標公告,自行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場屏東分場產銷輔導組(屏東縣長治鄉榮華村信義路145號)
保證金額度 1.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
2.履約保證金:投標設備裝置容量(kWp)*新臺幣4,000(元/kWp)
出租標的所在地 屏東縣里港鄉信國社區(詳招標文件附件1租賃標的清冊)
現場查看時間 1.投標人於投標前應詳細審慎研閱投標文件,並自行赴出租標的地點詳實勘查。
2.請於上班時間協調聯絡人帶看。
底價金額
附加說明 1.本案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評選。投標設備裝置容量之下限容量不低於基本設備裝置容量100峰瓩(kWp);回饋金百分比不得低於6%。
2.承租廠商應全面解決定國段365地號地上建築物(社區活動中心)及113地號地上建築物(社區文物館)屋頂長年漏水問題,施工方法不拘,與本場遂行租賃契約期間,屋頂如再有漏水問題產生時,應無償完成處理,廠商得於社區活動中心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惟設置前應先取建物使用執照始可辦理。
3.承租廠商應協助社區針對113地號地上建築物(社區文物館)既有屋瓦完成拆除並更換類似現有造型之屋頂(材質不限),以保留原始風貌,並清理拆除廢棄物。
4.承租廠商應於365地號後方水泥空地設置高架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廠商應完成之本場需求詳如標租須知。
5.案內設施應以本場名義起造,施工費用及申辦各項許可之規費悉由承租廠商負擔,包含辦理本案衍生之地價稅、房屋稅、公共藝術設置費、加強電力網工程費等。
6.其他事項詳標租須知、租賃契約書及相關附件。
7.本案評選委員:劉雅魁、林俊雄、黃燕昌、盧俊愷、劉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