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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出租查詢
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臺南貨運服務所 機關代碼 3.15.19.52.5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標案案號 JSY01-1120321-01 公告次數 1
是否刊登公報 公告日期 112/03/22
財物名稱 臺東火車站前站周遭建物屋頂、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案 聯絡人
電子郵件信箱 0823222@railway.gov.tw 聯絡電話 (03) 8561651
截止投標 112/04/20 09:30
開標時間 112/04/20 10:00
開標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富裕2街36號(臺南貨運服務所會議室)
投標資格摘要 (一)領有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並合法納稅之國內廠商,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並經營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之營業項目。
(二)投標廠商過去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國內實績合計需達5MWp以上。
(三)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四)開標前與本局有法律糾紛或承辦本局其他業務拖欠費用或承租標的物尚未繳清應付租金、違約金或其他原契約所約定應由承租人支付之費用者,不得參與投標。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限未滿者亦同。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取,自112年3月22日上午10時起在規定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持憑劃撥收據正本,向本局貨運服務總所臺南貨運服務所(花蓮市富裕2街36號)領取標租須知、投標單及租賃契約樣本。
或透過網路電子領標免收工本費,請參考: https://tip.railway.gov.tw/tra-tip-web/adr/rent-tender-1招商資訊/招商公告。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臺幣壹百元,請逕向各地郵局劃撥繳存,帳號(06717401); 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臺南貨運服務所)。
或透過網路電子領標免收工本費,請參考:http://tip.railway.gov.tw/招商資訊/招商公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914花蓮郵局第14-15號信箱。
保證金額度 押標金額度:按基本系統設置容量143(kWp)× 1,000元計算,計新臺幣14萬3,000元整。 出租標的所在地 臺東火車站前站周遭建物屋頂、土地
現場查看時間 請自行前往查看 底價金額
附加說明 1.底價為售電回饋百分比10%,履約保證金計算方式為:基本系統設置容量143(kWp) × 5,000元,計新臺幣71萬5,000元整。
2.契約期間:20年,製作期12個月(倘因申辦太陽光電計程車排班區北側空地、客運接駁區等棚架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等需要或地面型審查程序所造成延誤,得標者得再向本所申請展延,經本所同意後最多展延4個月)。
3.續約申請: 倘得標者於本契約製作期結束後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方建置完成並掛表者,為使本契約終止日能與得標者和躉購電能之電業者(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電能購售契約終止日相同,得標者得於本契約期間終止日前提出續約申請,經本所審核同意後重新簽訂契約,新契約終止日與得標者和躉購電能之電業者(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電能購售契約終止日相同,惟新契約無製作期且新契約之售電回饋金計算、繳納方式、相關規範及條件等與原契約相同。
3.用途限制:
本租賃標的物建物屋頂限作為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土地僅供作為設置太陽光電棚架使用。
太陽光電棚架坐落之土地:得標者須以本局名義投資興建計程車排班區北側空地、客運接駁區等棚架主結構,並以太陽光電板作為屋頂或於棚架頂棚上設置太陽光電板。
4. 基本系統設置容量:共計143kWp,租賃標的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至少應達到之總容量。
5. 設定發電度數:租賃標的每月每kWp發電度數,本案設定台東縣88.35度/kWp·月。
6. 月保證售電營業額:基本系統設置容量(143kWp)×設定發電度數(88.35度/kW月)×售電每度金額(元)。
7. 土地僅供設置太陽光電計程車排班區北側空地、客運接駁區等棚架,不得影響原土地用途。

8.得標者依本所通知之指定日,會同至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公證,並負擔公證費用。
9.開標當日,投標者可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繳交授權書)憑身分證及投標之郵局掛號執據進入開標場所,餘詳標租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