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物出租查詢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機關代碼 | 3.8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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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 ||
標案案號 | N1120605053 | 公告次數 | 1 |
是否刊登公報 | 否 | 公告日期 | 112/07/26 |
財物名稱 | 臺中神岡綠光計畫-掩埋場復育地設置高架倉儲式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案 | 聯絡人 | |
電子郵件信箱 | rung1202@taichung.gov.tw | 聯絡電話 | (04) 22289111 分機 66617 |
截止投標 | 112/08/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8/02 14:00 | ||
開標地點 | 環保局開標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地下一樓)。 | ||
投標資格摘要 | (一)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8,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二)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四條之限制。 (三)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或其關係企業(依公司法第369條之1及其相關規定)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3,000峰瓩(kWp)以上,並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及同意併聯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若為關係企業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四)大陸地區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 (五)本標租案允許共同投標。 (六) 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限制:經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下列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1.有第 101 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5 款情形或第 6 款判處有期徒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 2.有第 101 第 1 項第 7 款至第 14 款情形或第 6 款判處拘役、罰金或緩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一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 (七) 開標前與本局有法律訴訟糾紛或承辦本局其他業務拖欠費用或承租標的物尚未繳清應付租金、違約金或其他原契約所約定應由承租人支付之費用者,不得參與投標,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限未滿者亦同。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詳招標公告)。 (二)領標方式:網站下載 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epb.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頁面)免費下載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一)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詳招標公告)。 (二)領標方式:網站下載 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epb.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頁面)免費下載招標文件。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環保局總收發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一樓)。 |
保證金額度 | 押標金新臺幣300萬元整。 | 出租標的所在地 | 臺中市神岡區圳北段167地號與神岡區宋厝段47地號(詳細資訊請洽本案聯絡人)。 |
現場查看時間 | 請洽本案聯絡人。 | 底價金額 | |
附加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