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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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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0
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機關地址 811 高雄市 楠梓區 左楠路2號
聯絡人 陳冠銘
聯絡電話 (07) 5824141 #2776
傳真號碼 (07) 3639839
電子郵件信箱 159310@cpc.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EDK1319001
標案名稱 WAO及AOP廢水資源再生評估規劃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77,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4 17:00
開標時間 113/03/15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南採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有執行本計畫能力之公私立大學或非營利之研究機構,投標資格檢附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需檢附營業稅納稅證明之文件,若為免徵營業稅廠商,則需檢附免稅證明。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五點(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提供主持人於「廢水/液處理回收或資源化」領域相關之論文著作或技術報告或工作證明文件供審。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履約期限為自監造人員通知之開工日起365日曆天(指從開工日起至提出期末報告初稿止),但如因試驗所需時間不易掌控,本案之履約期限得於總費用不變的情況下,廠商可於於履約期限30日曆天前提出延期申請,經本所同意最多延長90日曆天,廠商需重新訂定工作項目之預定完成時程表,計畫延期申請最多1次為限。 =========================================== 1、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數以不超過二人為限。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4、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電話:07-5824141分機2776,傳真:07-582323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