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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85313165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機關地址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生醫路一段2號
聯絡人 龔小姐
聯絡電話 (03) 5326151 #526698
傳真號碼 (03) 5318913
電子郵件信箱 g08050@hc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FN2302070
標案名稱 112年新竹院區公共區域油漆粉刷6個月開口勞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98,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9 17:00
開標時間 112/03/30 10:00
開標地點 300 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號25號 動力中心3F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院為醫療機關,需有履約能力之廠商,保障病醫安全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院為醫療機關,需有履約能力之廠商,保障病醫安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 或 動力中心三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算18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設立登記文件其營業項目以下項目(以下登記項目一項即可為符合):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油漆業、室內裝修(潢)業、土木包工業、漆料、塗料批發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或其他與油漆施作相關之專業廠商。(營造業應另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設立登記文件其營業項目以下項目(以下登記項目一項即可為符合):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油漆業、室內裝修(潢)業、土木包工業、漆料、塗料批發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或其他與油漆施作相關之專業廠商。(營造業應另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設立登記文件其營業項目以下項目(以下登記項目一項即可為符合):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油漆業、室內裝修(潢)業、土木包工業、漆料、塗料批發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或其他與油漆施作相關之專業廠商。(營造業應另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標 的:油漆粉刷勞務作業。 2. 工作事項:詳如投標單、施工規範,包括本採購全部之人工、材料、工具、設施等,並須依照本契約所附之文件辦理。 3. 本案為開口契約性質施作,預估施作面積為9320 m2,機關依施作之內容申請、通知、核實給付金額,機關保留合約期間內數量增減之權利,其價款依照本合約所訂單價核實計之,惟總請款金額不得超過決標總金額。 4. 本案修繕開口契約履約期為180天,期間必須配合業管單位總務室與協辦單位工務室指示時間,於日間、夜間、假日等限時施工及完工。若未於約定時間內完成,可依契約第十三條之未完成修復時限規定辦理並計罰。 5. 本契約內承商提供之所有含工帶料之財物或勞務行為,經驗收合格日起,由廠商保固1年(保固色差、龜裂)。 6. 退還保固金需於承商最後一期履約驗收合格後保固期滿得以申請。 7. 依機關業管單位總務室與協辦單位工務室指示之工作內容施作,施作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即可辦理請款。 8. 開口契約項目,廠商應常備儲備品,不可因無庫存,影響醫療作業進行,若有延遲應以本契約規定之期限計算,並依第13條延遲履約計罰。 9. 油漆前須先提送油漆廠牌、色卡書面資料送業管單位總務室與協辦單位工務室審核,審查合格方可進行粉刷。施做後不得影響原有消防功能。 10. 承商有義務參與本院所有科室之相關履約會議(參與本室定期與不定期之會議),協助說明與提供履約之狀況,不到場者每次計罰新台幣伍佰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