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43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機關地址 244 新北市 林口區 下福里139之1號
聯絡人 楊智欽
聯絡電話 (02) 26062221 #3411
傳真號碼 (02) 26062261
電子郵件信箱 u462123@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3201100181
標案名稱 112年林一機SWFGD旁通風門空氣側電加熱器檢修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5 16:00
開標時間 111/12/16 09:00
開標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林口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5,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信投標及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認廠商誠信簽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30 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並須於投標時附具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800,000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800,000 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依下列方式擇一領取: 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圖說費新台幣80元正,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台電林口發電廠供應組(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 [開標地點]:本廠開標室,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押標金及保證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備註]1.本廠非限時專送區請自行估計郵遞送達時間或專人於截標日前寄、送達本廠,逾時寄、送達者,其投標無效。 [備註]2.投標廠商使用副印時應提出申請書,申請使用之副印應與投標文件所蓋印章相同。 [備註]3.如派代理人參加開標時,應出具授權書。 [備註]4.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台電林口發電廠;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電話(02)26062221轉3411 傳真(02)26062261 [備註]5.重行招標:圖說內容更改時,前次領標之廠商可憑舊圖說免費更換。圖說內容未改時,仍免費供給標單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之廠商可憑「電子繳交憑據」逕至網站重新下載更新後之招標文件。 [備註]6.公開招標已公開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標案,廠商標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或報價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單無效。 [備註]7.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者標單無效。 [備註]8.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