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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0.90.78
機關名稱 玄奘大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管理組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香山區 玄奘路48號
聯絡人 劉汝軍
聯絡電話 (03) 5302255 #2184
傳真號碼 (03) 5391226
電子郵件信箱 mircro@hcu.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hcu0507055A
標案名稱 教學設備數位講桌(含電腦設備)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3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5/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設備條件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玄奘路4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新臺幣100 元整,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2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3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玄奘路48號(本校白聖長老紀念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玄奘路4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經濟部98年6月6日經商字第09802413890號函略以: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指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指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上揭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廠商勿再將「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一律判定為資格不符,廠商不得異議。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說明]: 1.親自領取:請於本校上班時間內,至白聖長老紀念大樓1樓自動繳費服務系統機器繳費後,憑收據至總務處事務管理組辦公室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郵購時請以匯票(抬頭:財團法人玄奘大學)郵寄,並附詳細地址之回郵信封100元信封(長46公分 × 寬33公分)。信封上請註明標購案案號及案名,以掛號或快遞等方式逕寄30092 新竹市香山區玄奘路 48號總務處事務管理組。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3.本校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玄奘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