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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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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37.2
機關名稱 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體中路1號
聯絡人 徐玉芬
聯絡電話 (89) 383629 #1071
傳真號碼 (89) 383648
電子郵件信箱 jasmine1107@gm.ntpehs.ttct.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E003
標案名稱 棒球投打練習場消防設備增設暨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75,19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0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1 14: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體中路1號(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體中路1號(總務處文書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6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須符合與採購標的相關營利事業登記項目[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符合上述其中之一事業或具本案履約能力之相關事業)]
二、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 止之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三、未經其他政府機關登錄或該管公會公告信譽不佳,或受主管機關公告懲罰,在停業處分期間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因颱風等天然災害原因致本地縣(市)政府或中央人室行政總處,已公告當日不上班者,則順延至下1上班日於同時間、同地點辦理。 2.本案工期已考量勞工之休息日、例假、應放假之日 數及天候可能影響之天數。 3.得標廠商須檢附消防設備師(士)或暫行人員證書(含有效積分證明書),並檢附委任專技人員之委任書及合作同意書等相關證明。(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履約階段補正) 4.於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如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 5.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其他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連絡電話及傳真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另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前答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