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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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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78
機關名稱 臺南市山上區公所
單位名稱 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 743 臺南市 山上區 南洲里325號
聯絡人 吳宜芬
聯絡電話 (06) 5781801 #510
傳真號碼 (06) 5782665
電子郵件信箱 charies1979@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O113018
標案名稱 臺南市山上區山上國中周邊通學步道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616,28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616,28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如本案因涉城鄉風貌道路串連需求、民眾需求或工程施工期間不可抗力之因素,擬增購施工範圍或項目得後續擴充至新台幣600萬元(含原預算金額),擴充期限僅限於本案辦理完工驗收之日止。後續擴經本區首長及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同意後,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11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補助金額
4,616,284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7 17:00
開標時間 113/05/08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山上區南洲里325號(山上區公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南市山上區南洲里325號(山上區公所)。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開工之日起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廠商現況為核准設立之土木包工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拒絕往來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 二、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三、得標廠商須先於臺南市財政稅務局或分局開立採購契約應納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帶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負責人未能出席,應由授權人員代表出席,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山上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