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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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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16.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 高雄市 楠梓區 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黃彥欽
聯絡電話 (07) 3676943
傳真號碼 (07) 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746331@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561251056
標案名稱 1.加一~屏科線預埋管路工程2.屏東科學園區管路預埋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5,3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5
原公告日 113/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5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5/08 09:00
開標時間 113/05/08 10: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81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加一~屏科線預埋管路工程:第一期:30日曆天...(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2)專業營造業,其登記之專業工程項目須包含:地下管線工程項目(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投標廠商應加入台灣區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詳見投標須知第七條及第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案非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6條特殊採購情形。
附加說明
[更正事項] 更正南區處A冊7-1標單內容:工程名稱更正為1.加一~屏科線預埋管路工程2.屏東科學園區管路預埋工程。 1.南區施工處之[加一~屏科線預埋管路工程」與屏東區營業處之[屏東科學園區管路預埋工程」合併發包案,廠商應注意事項如下: 1.1採購工程標案範圍為南區施工處(以下簡稱本處)主辦之[加一~屏科線預埋管路工程」與屏東區營業處之 [屏東科學園區管路預埋工程」,得標廠商應分別與各工程主辦單位簽訂契約,並由各該主辦單位執行監造。 1.2工程報價應以本處主辦之[加一~屏科線預埋管路工程」與屏東區營業處之[屏東科學園區管路預埋工程」合併總價報價,並以前述之合併總價報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得標,各工程契約定價以決標價按該兩項工程之底價金額比例分配之。 1.3押標金金額為新台幣捌佰壹拾萬元(南區施工處:叁佰壹拾萬元,屏東區營業處:伍佰萬元),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繳納方式依工程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押標金規定辦理。 1.4本採購案[屏東科學園區管路預埋工程」應依屏東區營業處發包圖說相關規定辦理。 [履約期限] 1.加一~屏科線預埋管路工程:第一期:30日曆天、第二期:240日曆天、第三期:40日曆天、第四期:30日曆天(詳該工程投標須知第四條、工程期限規定)。 2.屏東科學園區管路預埋工程:190工作天(詳該工程投標須知第四條、工程期限規定)。 [工程地點] 屏東科學園區。 [預算金額] 新台幣275,300,000元(含稅)(南區施工處:118,800,000元,屏東區營業處: 156,500,000元)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0元)。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四.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之開標,被授權人員參加開標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五.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1.加一~屏科線預埋管路工程2.屏東科學園區管路預埋工程 01 113/04/18 公告
1.加一~屏科線預埋管路工程2.屏東科學園區管路預埋工程 01 01 113/04/25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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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