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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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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5.3.2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單位名稱 養護科
機關地址 403 臺中市 西區 大全街127號
聯絡人 劉成海
聯絡電話 (04) 23715030 #434
傳真號碼 (04) 23714183
電子郵件信箱 bidding@th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605
標案名稱 113年度埔里段轄區省道瀝青鋪面擇要路段修復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816,80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16:00
開標時間 113/04/10 09:05
開標地點 本分局(臺中市大全街129號本分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肆拾壹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6/05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臺中郵政50-26號信箱。2.專人送達:臺中市大全街129號(本分局開標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魚池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接獲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內開工,限於113年11月30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否則錯漏字者視為無效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領購地點]1.本分局(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分局埔里工務段(南投縣埔里鎮南環路300號)。3.本分局南投工務段(南投市彰南路二段541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領購費]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電子領標:150元。(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自行參閱交通部公路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郵購回郵郵資]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 [郵購說明]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分局發包中心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備註]1.交通部檢舉信箱:臺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 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dc17@ms32.hinet.net,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ethicstwo@thb.gov.tw,檢舉信箱:臺中郵政50-23號信箱。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