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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工程會訊息
發布單位 維運單位
發布日期 113/04/15
詳細內容 人口販運防制法於112年6月14日修正通過,並於113年1月1日施行,增訂廠商有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41條第1項情形者,5年內不得參與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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