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招標文件會員線上瀏覽
請先登入
|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15.3.5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
單位名稱 | 養護科 |
機關地址 | 600 嘉義市 東區 安和街209號 |
聯絡人 | 養護科-陳聰嘉,產管科-陳嶽訓 |
聯絡電話 | (05) 2782861 #2527,1123 |
傳真號碼 | (05) 2772700 |
電子郵件信箱 | thb5ma28@thb.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090118 |
標案名稱 | 水上工務段113年台1線等5線預約經常性瀝青路面零星修補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8,986,212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0/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 20元
文件代收費
![]()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60050嘉義市東區安和街209號
詳附加說明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0/16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0/17 09:30 |
開標地點 | 本分局1樓開標室(嘉義市東區安和街209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0萬元整(繳納辦法詳投標須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交通部公路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本分局秘書室(嘉義市東區安和街209號)。2.嘉義郵局第一之十六號信箱。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前完工(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辦理開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