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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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9.27 |
機關名稱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
單位名稱 | 供應科 |
機關地址 |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長興街131號 |
聯絡人 | 段洛城 |
聯絡電話 | (02) 87335797 |
傳真號碼 | (02) 87335794 |
電子郵件信箱 | hpistons@water.gov.taipei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331001601 |
標案名稱 | 113年直潭場等環境整理及水中垃圾清除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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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4,499,4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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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3年契約期滿經機關評鑑取得續約資格者 ,經雙方同意,得以原契約單價及條件續約1年。
2.契約上限金額如用罄或通報期滿,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書面通知廠商增加上限金額或延長通報期間至新契約發包訂約為止,但每年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增加之金額,不可超過每年契約上限金額50%(含續約1年及無法順利完成契約時3個月)及增購契約上限金額不逾200%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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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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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9/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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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0/11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0/12 10:00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第1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信履約及考量颱風豪雨期間水中垃圾撈除之人力調派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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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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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開工日至113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訂頒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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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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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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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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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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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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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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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