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招標文件會員線上瀏覽
請先登入
|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31.96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機關地址 | 730 臺南市 新營區 太子路137號 |
聯絡人 | 方秀玉 |
聯絡電話 | (06) 6563711 #23311 |
傳真號碼 | (06) 6565835 |
電子郵件信箱 | u403016@taipower.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4851270011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嘉義段零星輸電架空線路積點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49,966,980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特訂條款四、(一)
本工程交辦期內,本處將以交辦單方式將各工程交予得標廠商施作,廠商應於各交辦工程指定工期內完成,契約期限依下列2原則,符合其中1項者,即停止交辦。
1.契約日期限制: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交辦期。(交辦期屆滿前1個月,交辦總工程費用未達契約總價80%時,廠商得於屆滿前1個月起7工作天內提出申請,經機關同意後展延契約,但以半年為限。)
2.交辦總工程費用已達契約總價。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6/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6/20 09:30 |
開標時間 | 112/06/20 14:00 |
開標地點 |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00,000元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守衛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交辦期限自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31止及依特訂條款四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二)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得以列印自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查詢之資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3、檢附廠商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