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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22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十一樓東南區
聯絡人 蔡文明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7787
傳真號碼 (02) 27593593
電子郵件信箱 pc9064@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
標案名稱 數位化時代政府運用民意精進市政治理之研究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4/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5/04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北區N210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南區研考會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本研究計畫期程自簽約日起計8個月。2.應於簽約日起1個月內邀集相關單位確認研究方向。3.應於簽約日起4個月內提出期中報告。4.應於合約到期前提出期末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契約範本並依需求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1、依法登記合格非受停業處分之廠商,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學校、自然人、其他業類等,且依法納稅。
2、主持人資格應符合下列之一:
(1)助理教授、相當於助理教授之助理研究員以上資格。
(2)碩士以上學位且曾任政府機關(構)委託研究案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
(3)碩士以上學位且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
上述資格證明如為外文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4月18日(含當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2年4月27日。 2、預定決標日期:本案採1段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評估後續階段所需作業天數,預定決標日期為112年6月1日。 3、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4、預付款:無。 5、研究計畫書1式16份。 6、本標案依評審結果依序議價。議價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本會因辦公區域進行管制,投標廠商專人送達請先聯繫本會聯絡人,約定至11樓東南區「研考會秘書室」收取標單,並請注意時效,如逾時送達本機關,後果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