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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70995727
機關名稱 財團法人高雄市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高雄市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
機關地址 807 高雄市 三民區 同盟二路215號
聯絡人 王子培
聯絡電話 (07) 3152138
傳真號碼 (07) 3151500
電子郵件信箱 khhakka2022@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112001
標案名稱 2023月光光-ㄤ牯ㄤ牯萬聖嘉年華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9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3高雄市政府(99年12月25日改制)
補助金額
1,89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4/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09 11:00
開標時間 112/05/09 14: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5號 財團法人高雄市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1月2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學術機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構、經合法登記或立案具有公關、行銷、企劃、設計、音樂、文化、藝術等專業廠商,或營業項目或服務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規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證件封內應附之文件(證件請依下列順序排放,影本縮成A4規格): 一、投標廠商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有授權予代理人授權印章印文者,得於開標時出示,亦得於投標時附於證件封內,無授權者得免附。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第一類、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六、切結書1(正本) 七、服務建議書(9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高雄市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