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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7.99
機關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復興三路312號
聯絡人 林耕宇
聯絡電話 (02) 28914353 #13
傳真號碼 (02) 28935641
電子郵件信箱 bananafish006@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
標案名稱 112年度校園廣播系統暨教學廣播系統更新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00,78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0,78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10 17:00
開標時間 112/04/11 13:00
開標地點 本校校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復興三路31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5天內開工,開工之日起 5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等(含以上)
2.廠商須具上述業別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目前非停業中,無特定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截標日期:112年4月10日(一)下午5時。 2.開標日期:112年4月11日(二)下午13時。 3.評審及簡報會議時間:112年4月11日(二)下午14時。 4.開標及評審會議地點:本校校長室。 5.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為公告日起等標期四分之一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將以書面答覆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 日。(本案等標期間橫跨連假,請求釋疑者於112年4月6日以前書面送達) 6.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業經簽報首長同意後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