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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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4.57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松江路367號7樓
聯絡人 丁怡文
聯絡電話 (02) 25014616 #6316
傳真號碼 (02) 25052927
電子郵件信箱 evenn.ding@healt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V112005
標案名稱 112年宣導品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第93條之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62,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3/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開標前訂定之底價是否辦理減價程序
是,到場減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以電子報價單投標
廠商電子報價時,收取電子報價系統使用費 20 元
截止投標 112/04/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4/07 10:00
開標地點 網路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報價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翌日起4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112年2月7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2813號函先行修正範本。採用工程會110.07.30版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投標須知。
廠商資格摘要
  1.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採公開招標(3家以上合格廠商)書面報價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業經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3月30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應於112年3月31日下午5時30分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中一項即可): 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204110(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F205040(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F107030 (清潔用品批發業)、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F199990(其他批發業)、F299990(其他零售業)、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F301010 (百貨公司業)。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依投標須知第55條規定,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查驗結果如有不符,或係不實之文件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五)廠商提供之標的物應符合投標須知-112年宣導品規格及數量需求表之規格,開標當日符合資格審查者,俟本中心以電子郵件通知後,請於112年4月7日下午2時至本中心會議室,【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進行規格審查,並檢附實體各品項樣品乙組供審核規格(投標之樣品免附文宣內容,項目11保溫袋需帶2種圖案,實體樣本至少一樣)。 (項目5帆布袋【定製品】除外,其他項目未能提供實體樣品規格審查者,為不合格標),須檢附本型錄規格單5份供本中心審查。 (六)廠商提供之各品項樣品實體,經規格審查合格並得標後,當場密封並留置本機關作為本採購案驗收使用之對照組,俟驗收完畢後歸還。 (七)本採購案之宣導品外包裝及實體,請勿有簡體字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7樓),電話:02-25014616分機6316 丁小姐,傳真:02-25052927)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
文件上傳
廠商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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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價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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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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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廠商(公司、商號、法人或團體)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作業者,其自然人憑證建議先利用「資料維護及管理>採購憑證設定」功能,以廠商本身名義之「工商憑證」或「組織及團體憑證」設定授權,以降低誤用或被冒名盜用之風險,增進電子採購之安全性。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