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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7.92
機關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中央北路一段73號
聯絡人 鄭晴
聯絡電話 (02) 28912052 #132
傳真號碼 (02) 28952902
電子郵件信箱 t10912@gm.ptes.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4
標案名稱 112年度平板電腦財物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3/31
原公告日 112/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4/10 17:00
開標時間 112/04/11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紅樓2樓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一段73號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30日曆天(含教育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最新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2年4月3日前以書面提出(請留電子郵件位址,本校電子郵件位址:t10912@gm.ptes.tp.edu.tw),本校將於112年4月7日前釋疑。 2.本案開標時間:112年4月11日上午9:00。 3.本案評審時間:112年4月11日上午9:3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112年度平板電腦財物採購 01 112/03/30 公告
112年度平板電腦財物採購 01 01 112/03/31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