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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6.17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廣州街6號
聯絡人 陳珍珍
聯絡電話 (02) 23142775 #361
傳真號碼 (02) 23819400
電子郵件信箱 gachief@st.nmjh.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301
標案名稱 校園外牆植栽滴水防治暨周邊整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775,67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7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4/07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南門國中仁愛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南門國中仁愛樓2樓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 90 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10月12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29157號函修頒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至112年3月27日下午17時整止,機關釋疑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辦理。 二、本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及單位,依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112年4月7日上午09時30分於本校仁愛樓2樓會議室開標,112年4月11日上午09時30時於會議室辦理評分作業,合格者開價格標,並以本機關名義決標(預計112年4月11日)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起90日曆天內竣工。 四、底價訂定及公開部份:依臺北市政府106年4月20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0895800统函、106年4月11日第1932次市政會議裁示指示事項暨教育局106年11月6日北市教秘字第10641191300示公告於投標須知。 註1:遇本校112年7月新生報到日或重大活動時,經本校通知暫停施作者,不計工期。 註2:因暑假期間仍有課務,施作之階段及優先順序依校方指定,課務開始時,為避免影響教學,施工噪音會影響教學工項,僅能於假日或放學後進行,另設備含配線,需依校方指定位置安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