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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6.2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臺北市新東街30巷1號
聯絡人 謝立偉
聯絡電話 (02) 27653433 #305
傳真號碼 (02) 27602519
電子郵件信箱 msjhadmcb@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315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新加坡國際教育交流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28,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2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31 11:00
開標時間 112/03/31 16:15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新東街30巷1號民生國中會議室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14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學生國外參訪,需確保廠商所備之行程、住宿符合規範且可行。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學生國外參訪,需確保廠商所備之行程、住宿符合規範且可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新東街30巷1號民生國中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12年7月4日至7月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旅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為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後,為3月24日(星期五);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3月29日)。(詳如投標須知第12點) 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進入教室室內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37.5度以上不得進入)。 3.原則上開標後於4月6日15:20簡報評審;若改時間或方式,將於開標後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