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其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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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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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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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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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訂約日次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契約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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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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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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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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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須提出以下證明文件投標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或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依法令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出具免繳稅証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大專院校免繳驗)。3.曾完成無人機高酬載、高續航與水平間隔飛行等與本案相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文件,如驗收紀錄、付款發票或結案證明文件等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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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
附加說明 |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曾完成無人機高酬載、高續航與水平間隔飛行等與本案相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文件,如驗收紀錄、付款發票或結案證明文件等佐證。 |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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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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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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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信用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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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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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1. 本案採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本所網站也不提供招標文件下載;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相關招標文件(網址:web.pcc.gov.tw),招標文件下載問題請電:0800-080-512。
2. 本所屬於原子能法管制區域,廠商進入所區需辦理登記及換取識別証,廠商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便得標後進入所區辦理簽約事宜。
3.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 委託民間快遞公司遞送標封者,請於標封註明採購連絡人及電話,以便即時通知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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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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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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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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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受理單位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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