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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100.1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8 臺中市 南屯區 黎明路2段497號4F
聯絡人 湯凱佩或謝惠雅
聯絡電話 (04) 22522966 #205或746
傳真號碼 (04) 22591891
電子郵件信箱 17014@mail.nls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LSC-112-57
標案名稱 112年度應用AI技術輔助光達點雲雜訊處理及地形特徵點雲分類委託研究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6 09:30
開標時間 112/03/06 10:3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秘書室總收發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共分3階段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附加說明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本案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 公司行號: 1.資格:公司營業項目列有「測量」或「土木工程」或「空間資訊」或「地理資訊」或「遙感探測」或「製圖」等相關業務。 2.檢具資料: (1)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查詢下載列印營業或商工登記相關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 財團法人: 1.資格: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以「測量」或「空間資訊」或「地理資訊」或「航空測量」或「遙感探測」或「土木工程」等相關項目為設立目的或成立宗旨者。 2.檢具資料:法人登記證書、最近1期完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以外之相關替代文件、組織法或章程或規程(須具上述設立項目)等證件。 (三) 人民團體: 1.資格:其組織章程有以「測量」或「空間資訊」或「地理資訊」或「航空測量」或「遙感探測」或「土木工程」等相關項目為設立目的或成立宗旨者。 2.檢具資料:立案證書、最近1期完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以外之相關替代文件、組織法或章程或規程(須具上述設立項目)等證件。 (四) 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或其下設學術單位(如:學院、學系及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1.資格:設有「測量」或「空間資訊」或「地政」或「地理」或「土木工程」或「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等相關系所之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或其下設學術單位(如:學院、學系及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2.檢具資料:組織章程或規程(須具上述系所資料)等證件;倘為大學院校下設立之學術單位(如:學院、學系及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應檢附取得該大學院校同意參與採購案,並以其名義具名簽定契約之文件資料。 貳、其他檢舉不法受理單位: 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40899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電話:199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電話:(04)22522966,住址:40873臺中市黎明路2段497號4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