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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5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單位名稱 迪化污水處理廠
機關地址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林順風(迪化廠)、張凌容(⼯務科)
聯絡電話 (02) 25973183 #863
傳真號碼 (02) 25964463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147@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S11224112005
標案名稱 迪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七期暨設備更新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62,042,85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31
原公告日 112/03/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4/13 17:00
開標時間 112/04/14 09: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7/13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廠商詳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主文第7條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專業營造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二)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
以上僅須任一項符合,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案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迪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七期暨設備更新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操作維護基本需求書及參考文件。 (三) 本案招標公告之標案名稱誤植為「迪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七期暨設備更新」,正確案名應為「迪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七期暨設備更新」,請以正確標案名稱投標。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2年4月6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4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公告截止日為112年4月13日止,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二、⼀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決標⽅式及決標原則:採總價決標,分項決標、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以序位第⼀,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廠商,評選結果有2家以上序位同為第一,擇獲得出席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為序位第一;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四、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各分項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各分項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為各分項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73點)。 六、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 1.操作維護:廠商應於112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惟「迪化污水抽水站曝氣沉砂系統營運」自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另應於112年6月1日(或機關指定日期)起,派員進駐迪化污水處理廠辦理移交接管作業,並開始建立清冊與機關辦理點收接管工作(詳本契約操作維護基本需求書第陸節)。 2.設備更新: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簽約日起90日(日曆天;下同)內提送工作計畫書,基本設計應於各階段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30日內提送,細部設計得分批次提送,最遲不逾各階段基本設計核定次日起6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且應於115年6月30日以前竣工。 七、後續擴充:各階段後續增購條件應於該階段結束前一年12月底前完成增購程序,廠商應達品質績效評鑑及格,始得進行下一階段契約增購。 1.迪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七期暨設備更新-操作維護: 第一階段增購項目(期間113年7月1日~115年6月30日):「迪化污水抽水站曝氣沉砂系統營運」,增購金額以23,400,000元為上限。 第二階段(期間115年7月1日~118年6月30日),增購金額以800,000,000元為上限。 第三階段(期間118年7月1日~121年6月30日),增購金額以800,000,000元為上限。 2.迪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七期暨設備更新-設備更新: 第二階段(期間115年7月1日~118年6月30日),增購金額以400,000,000元為上限。 第三階段(期間118年7月1日~121年6月30日),增購金額以400,000,000元為上限。 八、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九、本採購採二標合併發包分開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及契約編號分別為: 1.迪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七期暨設備更新-操作維護,契約編號:S1122411200501(預算比例65.58%);迪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七期暨設備更新-設備更新,契約編號:S1122411200502(預算比例34.42%)。 十、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林順風(迪化廠)TEL:25973183#863、FAX:25964463、張凌容(工務科)TEL:25973183#201、FAX:2595257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迪化廠 TEL:25973183#863、FAX:25964463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迪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七期暨設備更新 01 112/03/15 公告
迪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七期暨設備更新 01 01 112/03/17 公告
迪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七期暨設備更新 01 02 112/03/31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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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