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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9.55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
機關地址 334 桃園市 八德區 興豐路2212號
聯絡人 謝佩穎
聯絡電話 (03) 3631615 #15
傳真號碼 (03) 3627402
電子郵件信箱 c1098121@ms.ty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11201-01
標案名稱 112年本園操場及周邊排水設施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62,51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562,51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13 17:00
開標時間 112/02/14 10:00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2212號(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2212號(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辦公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2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70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112年5月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在案之廠商,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
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設立具有採購標的相關承作之能力。詳見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內容。
(一) 基本資格:
1. 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廠商。
2. 土木包工業。
3. 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
(二) 證件封內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1.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4. 廠商納稅證明
5. 廠商信用之證明
6.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7. 一般證件
(1) 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1. 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 土木包工業:
1. 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 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 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
1.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合法登記或設立
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廠商得從事之有
關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2.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3.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4.電子領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檔案。 5.廠商押標金抬頭請註明: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保管金專戶。 6.本案不發售紙本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