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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96.3
機關名稱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林政街七號
聯絡人 事務組廖淑芳
聯絡電話 (03) 8323847 #42
傳真號碼 (03) 8338659
電子郵件信箱 tony890624@yaho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kfjh1120003
標案名稱 「112年度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學校運動操場及週邊設施整建工程規劃設計與監造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69,98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69,98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1,069,982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2/10
原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2/15 17:00
開標時間 112/02/16 14:00
開標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7號-本校睿智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參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為原住民廠商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等(1).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開業證書),或;
(2).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技術服務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該公會有效公會會員證。3.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資料。4.以上符合資格之廠商如為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請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獨資者免附但須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份之戶籍謄本查核】。5.本案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校查驗。3.本案採固定金額,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議:功能,品質及其他服務事項)。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5.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1)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2)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身分證。 6履約期間:(1)規劃設計部分於甲方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2) 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工件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3)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起算。7.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8.以上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請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112年度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學校運動操場及週邊設施整建工程規劃設計與監造勞務」採購案 01 112/02/01 公告
「112年度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學校運動操場及週邊設施整建工程規劃設計與監造勞務」採購案 01 01 112/02/10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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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