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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7645
機關名稱 佳新護理之家
單位名稱 佳新護理之家
機關地址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復興路三段31號
聯絡人 陳沛禎
聯絡電話 (02) 89924278
傳真號碼 (02) 89938290
電子郵件信箱 abhnh.js@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JS1111741208
標案名稱 佳新護理之家「一般護理之家機構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補助計畫」電路設施汰換修繕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1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4
原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復興路三段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14 17:00
開標時間 112/02/15 10: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復興路三段3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復興路三段3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0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當年度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施作能力證明:具有建物F1使用類別之施作工程業績、醫療院所、診所、護理之家之工程實績。
其他須知:請廠商投標前先行預約至現場場勘,因應疫情,本機構可變更實地勘查時間及條件,避免投標後,無法施作或要求辦理追加,所衍生之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合約效期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當年度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附加說明
本機構建築物較為老舊,投標廠商需至本機構實地勘查,詳細瞭解施工方式及工法,避免投標後,無法依機構要求施作或其他影響履約等情事,所衍生之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1.現場實地場勘時段須配合本機構安排時間 2.本機構為長照機構,因疫情期間為保全住民隱私、健康及照護權益,敬請事先聯絡本案承辦人,確定勘查時間。 3.為配合落實防疫措施,機構可變更實地勘查時間及條件。 4.完成實地勘查後,本機構將當場核發「勘查證明」,廠商須將「勘查證明」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方為資格合格之廠商 5.依訪客管制措施,現勘人員需造冊,TOCC及均需完成四劑接種14天以上,需現場自費快篩,現場採檢陰性方可入內場勘 6.本機構為菸害防治法規定之全面禁菸場所。 7.本機構關係服務需長期照顧之住民,施工期間須維持作業正常營運及因應疫情情況,機關得隨時通知廠商暫停施工、採間歇性及分區施工,廠商應無償依循本機構配合辦理。 8.依訪客管制,施工人員需造冊,TOCC及均須完成四劑接種14天以上,並每日進行次自費篩檢。 9.施工期間,需配合本機構防疫管制措施,穿著隔離衣及口罩。 10.因應配合補助計畫須向台電公司辦理竣工手續,並配合補助計畫委員審查意見內容為依據辦理竣工。 11.施工內容依據補助計畫電機工程技師規劃內容執行及辦理竣工簽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佳新護理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佳新護理之家「一般護理之家機構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補助計畫」電路設施汰換修繕工程 01 112/02/01 公告
佳新護理之家「一般護理之家機構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補助計畫」電路設施汰換修繕工程 01 01 112/02/04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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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