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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12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北大路97號
聯絡人 管理課李昭蓉
聯絡電話 (03) 6578866 #3211
傳真號碼 (03) 6586035
電子郵件信箱 wca02118@wra02.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2018
標案名稱 112年度遠端監管系統維護管理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6元
總計
14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14 09:00
開標時間 112/02/14 09: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大路97號(本局1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實務所需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實務所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大路97號(本局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12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具下列營業項目之任何一項者 (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
1. E701011電信工程業。2. 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3. 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
4. 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5.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並具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6.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二)本計畫之工作人員其一或其二具下列二項資格:
1.「中華民國丙級網路類證照(通信技術、電信電路、網路架設)」或「經濟部資訊專業人員證書(網路通訊)」資格者。
2.中華民國丙級電機類證照(用電設備檢驗、工業配線、甲乙種電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 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 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一、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投標須知及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二河局403專戶,台灣銀行新竹分行,帳號:015036071905】,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二、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三、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四、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 五、[決標方式]:依【評分及格最低標】之規定,成立審查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規格後,就總平均不低於審查標準所定及格分數(即80分)之廠商開價格標,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核定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廠商為得標廠商。如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