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33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文化園區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李姍樺
聯絡電話 (06) 2633467
傳真號碼 (06) 2638745
電子郵件信箱 SHLee@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C112A001
標案名稱 總爺藝術家工坊整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163,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擴充之項目:與本案標的有關之項目及相關之新增項目,如外構及排水工程、建築本體改善工程及照明水電空調消防工程等。 (2)擬保留擴充之期間:自簽訂契約起3年內。 (3)金額或數量(項目):金額上限新台幣379萬7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3
原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2/08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9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秘書室收發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詳投標須知第16條) 3.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月12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4.2/2變更總表電子檔,故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總爺藝術家工坊整修工程 01 112/01/09 公告
總爺藝術家工坊整修工程 02 112/02/01 公告
總爺藝術家工坊整修工程 02 01 112/02/03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