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9.54.100.4 |
機關名稱 | 宜蘭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宜蘭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機關地址 | 268 宜蘭縣 五結鄉 三興村三興西路16號 |
聯絡人 | 林顥璋 |
聯絡電話 | (03) 9505031 #20 |
傳真號碼 | (03) 9505035 |
電子郵件信箱 | meat.market@msa.hinet.net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1-1 |
標案名稱 | 宜蘭肉品市場電宰設備及冷鏈系統改善統包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112-1-1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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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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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90,291,1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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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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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擴充金額:81,691,550元。
2. 擴充期間: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 擴充項目:另詳統包需求說明書(第二階段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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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4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補助金額
63,204,400元
補助機關
3.76.42宜蘭縣政府
補助金額
27,086,7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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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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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2/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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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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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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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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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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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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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統包 | 是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原因
投標廠商應至現場勘查之必要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三興村三興西路1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現金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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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2/16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2/17 10:30 |
開標地點 | 268宜蘭縣五結鄉三興村三興西路16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廠商標價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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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8宜蘭縣五結鄉三興村三興西路16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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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2年12月31日 (後續擴充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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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本案採用共同投標 ,廠商團隊組成 資格 要求如下 : 1. 甲等綜合營造業。 2. 機械設備製造業工廠登記 (需有屠宰設備工程實績至少兩件工程實績 ,並附完工證明文件 )及公司登記營業項目 :機械安裝業 E604010E604010 、自動控制設 備工程業 E603050E603050 、機械設備製造業 CB01010 。 3.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 4.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承裝業;(登記資本額須達 1,000 萬元以上)。 團隊需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成員須涵蓋以上四項營業目 , 且共同承攬 之組合團隊最高以四家為限。 共同投標廠商需提供 「共同投標協議書 」, 且共同投標之成員皆應具名」, 且共同投標之成員皆應具名分別加蓋廠商印信並需 經中華民國法院或 間公證人之認證後方具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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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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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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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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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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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