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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56
機關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單位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8 桃園市 蘆竹區 南崁路150號
聯絡人 蕭豪敬;徐圓婷
聯絡電話 (03) 3520000 #223;405
傳真號碼 (03) 3528017
電子郵件信箱 10005479@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502
標案名稱 112年蘆竹生命紀念園區清明祭祀法會帳棚及長形桌等租賃及搭設採購案(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68,08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112年2月25日至112年4月5日之清明期間,倘廠商表現良好,機關得在113年辦理後續擴充、金額得擴充至56萬8,080元。其合約期間為113年2月24日至113年4月4日,因擴充內容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計費,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
至本所現場購買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9 08:30
開標時間 112/02/09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2月25日起至112年4月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工廠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須與本案相關之合法業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 ://www.geps.gov.tw/) [保證金]: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其他]: 1.本案採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 2.倘因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本案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3.開標當日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減(議)價權益,由出席之低標廠商依序減(議)價,廠商不得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