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0.41.9
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機關地址 200 基隆市 仁愛區 成功 一 路107號
聯絡人 Ms.李
聯絡電話 (02) 24331155 #211
傳真號碼 (02) 24321204
電子郵件信箱 095206@cpc.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D20113049
標案名稱 石門供油中心變壓器汰換(含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327,13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文件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現金付款。(採購招標文件請洽行政組文先生,電話02-24331155轉221)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14 17:00
開標時間 112/02/15 14:00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66,000元整,受款人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含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4.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限:代碼限為電器承裝業E601010)。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應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應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前項證照,依法令係按一定條件發給不同等級之證照或並定承包限額者,依其規定)。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前項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附加說明: 1.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親送或郵寄,基隆市成功一路107號二樓行政組。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購或郵購(郵購者本處以宅急便寄送,郵資請自付),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107號二樓行政組。 3.開標地點:本處二樓開標室。 4.餘詳招標文件。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5.廠商所提供原廠型錄及若屬英語文件請檢附中英對照,符合規範之項目請以螢光筆標示清楚並註明項次。 6.原廠型錄所標示之名稱、尺寸等單位與規範不一時,廠商應先將其換算並註記於該項次旁。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7. 機關所在地檢舉受理單位:基隆市調查站,電話:(02)24668888,地址:基隆市崇法街220號。 *****為因應新冠狀病毒疫情,參與開標人員,請落實自主管理,有感冒發燒症狀者,請改派其他人員參與投、開標。***** *****宣導事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 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未於本公司通知期限內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