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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2.1
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05 基隆市 暖暖區 水源路38-1號
聯絡人 發包中心
聯絡電話 (02) 24582233 #791
傳真號碼 (02) 24583016
電子郵件信箱 anny@mail.water.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9
標案名稱 東勢抽水站鋼壩檢修河床抽水井清淤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98,9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7 09:00
開標時間 112/02/07 10:00
開標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水源路3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基隆暖暖郵局第5號信箱或至本處1樓投標箱投遞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2011土木包工業 或 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或 E604010機械安裝業 或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請詳閱本公司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透過政府採購網下載領取該案招標文件。 【投標說明】 1.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2.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列印交易明細置放於證件封內。 3.請列印審查表並依表列順序排放,並提供電子領標憑據供本公司檢驗。 4.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開標日如遇天然災害,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開標,不另通知。 【其他說明】 1.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2.本處政風信箱基隆暖暖郵局三號信箱,電話:02-24583265。 3.本案如有疑義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電話:02-24582233#7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