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5.68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八里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49 新北市 八里區 荖阡里荖阡坑路15號
聯絡人 鄧立勤
聯絡電話 (02) 26102016 #501
傳真號碼 (02) 26101911
電子郵件信箱 aa0899@ntp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C01
標案名稱 112年度2月至12月庶務性工作委外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3,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3,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49新北市八里區荖阡里荖阡坑路15號
0元,請於本校辦公時間至總務處洽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8 09:00
開標時間 112/02/08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勤學樓1樓教師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荖阡里荖阡坑路1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2月15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或行號,或;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營業項目包括水電修繕、清潔服務、園藝等相關業務,或;自然人。
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該查覆單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4.其餘詳如本案其他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備註】: 1.契約書由得標廠商依本校要求格式印製,並不得額外要求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八里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