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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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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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5.83.70 |
機關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勞安科 |
機關地址 |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金山南路2段86號 |
聯絡人 | 林宏儒 |
聯絡電話 | (02) 23517283 #323 |
傳真號碼 | (02) 23414210 |
電子郵件信箱 | hugosweetly@mail.post.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F112-6 |
標案名稱 | 荷重1.5~2.0公噸側站或坐式電動拖板車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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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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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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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2/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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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 20元
文件代收費
![]()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
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100元整(無論得標與否蓋不發還),以現金或劃撥收據正本至本中心購買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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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2/06 17:30 |
開標時間 | 112/02/07 10:00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8樓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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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8樓勞安科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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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300日曆天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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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切結書。(請依本中心提供之格式填製) 3. 投標廠商同意書。(請依本中心提供之格式填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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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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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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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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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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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