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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0.1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陳玉燕
聯絡電話 (02) 23562041
傳真號碼 (02) 23412639
電子郵件信箱 115348@ntu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M110900
標案名稱 111-114年顯微持針器單價合約招標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總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新台幣200元整,請至本院東址一樓收發室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6 17:00
開標時間
開標地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一定金額:新台幣2,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總務室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院指定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
(二)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 已列為健保給付品項之特材須提出健保碼。
(四) 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註:
1. 本案標的若非屬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療器材(即無須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 若該品項係For Research Use Only或Not for use in diagnostic procedures,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經機關申購單位審核規格同意,可免附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3. 衛生福利部若頒訂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購買文件之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單每份售價新台幣貳佰元整;如以郵購方式購買者,請加附回件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限時掛號回郵郵資新台幣二百元(多退少補),並註明「郵購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TM110900 111-114年顯微持針器單價合約招標案」,逕寄「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台大醫院收發室收」,本院收到郵購函件後,最遲應於接到郵購之次日(若為例假日則順延),即將標單文件寄送郵購人,郵購標單者,請自行估算郵寄時間;如因時間或郵資不足或郵寄錯誤或其他未按規定辦理而導致延誤者,廠商自行負責。 [其他]: 如有疑問請來院親洽或電洽承辦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