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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2.61
機關名稱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單位名稱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機關地址 267 宜蘭縣 大同鄉 崙埤村朝陽三十八號
聯絡人 藍婉貞
聯絡電話 (03) 9801083
傳真號碼 (03) 9801000
電子郵件信箱 a035@mail.e-land.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05
標案名稱 宜蘭縣大同鄉立幼兒園112年度委外餐點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三十八號
新台幣200元整(請至本所出納處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2/10 09:00
開標地點 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三十八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2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三十八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大同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需與本項採購性質相符之食品商、肉品商、蔬菜商或餐飲業等相關行業登記證明文件。2.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 ))之登記資料投標,請勿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之文件(經濟部98.6.6函及90.11.28函)請確認「廠商資格摘要」內容滿足招標所需之廠商資格。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且未受停業處分者。4.本次為第二次公開招標公告,有1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始得開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電子領標或至本公所財經課購買。2.請於標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截標前以掛號郵寄本所或送達本所收文處蓋章簽收。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2,000元整。 ●其他:1.異議檢舉受理單位:宜蘭縣調查站03-9288888 ,信箱: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9251000*1020,傳真:03-9255039,地址:宜蘭市凱旋里縣政北路一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2.履約地點:宜蘭縣大同鄉立幼兒園本園及松羅、樂水、四季村等分班。3.未來增購權利:未保留增購權利。4.決標方式:單價決標、非複數決標。5.決標原則:取最低標、訂有底價。6.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免收取文件工本費)、現場領購(需支付工本費200元)及郵購(請將標件工本費200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大同鄉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大同鄉公所」地址:宜蘭縣崙埤村朝陽38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宜蘭縣大同鄉立幼兒園112年度委外餐點採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