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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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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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2.59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
機關地址 | 251 新北市 淡水區 中山北路2段375號 |
聯絡人 | 張國清 |
聯絡電話 | (02) 26221020 #7557 |
傳真號碼 | (02) 26221027 |
電子郵件信箱 | AC1192@ntpc.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AX112004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新北市淡水區雨水下水道及其他市區排水維護等工程(開口合約)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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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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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5,6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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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金額為新臺幣569萬元正、期間至113年5月31日止或工程契約總價用罄止。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餘詳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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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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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2/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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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 20元
文件代收費
![]()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251034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新北市淡水區公所秘書室採購
免費索取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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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2/07 09:00 |
開標時間 | 112/02/07 11:20 |
開標地點 | 本所8樓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8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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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51034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新北市淡水區公所秘書室採購(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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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本契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次日起7日內開工,或每分案依甲方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113年3月31日或本契約總價用罄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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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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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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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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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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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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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