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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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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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50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
機關地址 | 811 高雄市 楠梓區 左楠路2號 |
聯絡人 | 陳俞孜 |
聯絡電話 | (07) 5824141 #2798 |
傳真號碼 | (07) 3633201 |
電子郵件信箱 | 209864@cpc.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UGE118F009 |
標案名稱 | 林園石化廠四輕組丁二烯工場之第二汽油合成裝置設備拆售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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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49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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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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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2/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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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2/21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2/22 10:00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拆售之個案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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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確實履約及施工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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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台灣中油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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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林園廠機械課通知開工日起,工作期限為12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B. 本案標售物符合環境保護署「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行業別包含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或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所載製程設備維修或汰換產生之廢鐵,故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下列資格,且投標時須檢附相關證件影本及備註之切結書。 B-1環保主管機關許可核發廢棄物項目包含廢鐵(代碼:R-1301)之再利用者 檢核文件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表)之有效期限須至最後一次開標日(無有效期限或有效期限在開標日前為不合格標)。 B-2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工廠登記之證明文件,得由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查詢服務→工廠登記查詢→工廠登記資料查詢→工廠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或工業局工廠公示資料查詢→查詢之資料列印代之。 ((下接附加說明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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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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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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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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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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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