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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7.2
機關名稱 中央造幣廠
單位名稱 中央造幣廠
機關地址 333 桃園市 龜山區 振興路577號
聯絡人 謝先生
聯絡電話 (03) 3295174 #122
傳真號碼 (03) 3203556
電子郵件信箱 simonhsieh@mail.cm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0511
標案名稱 中央造幣廠開鑄九十週年紀念特刊450本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元
總計
4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央造幣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33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
現金新臺幣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7 10:00
開標時間 112/02/07 15:00
開標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廠交付印製檔案次日起算25個工作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親自領標:於本廠上班時間至採購組購領,標單費每份新臺幣50元。 2.通訊領標:來函信封外須標明“索取標單”字樣、索取標案案號及標的名稱;內附貼足郵資60元之A4大小回郵信封及標單費(郵政匯票(抬頭:中央造幣廠)金額新臺幣50元),寄至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採購組函購。 3.電子領標:請自行上網查詢依其方式繳納。 [本廠受理檢舉單位]:中央造幣廠政風室;檢舉電話:03-3291412、檢舉電子郵件位址:ethics @mail.cmc.gov.tw。 【依據「行政程序法」暨「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請敘具體內容並以真實姓名、聯絡住址(電話)(電子郵件位址)方予處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造幣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