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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2.53
機關名稱 宜蘭縣蘇澳鎮公所
單位名稱 宜蘭縣蘇澳鎮公所
機關地址 270 宜蘭縣 蘇澳鎮 蘇港路215號
聯絡人 邱柏瑜
聯絡電話 (03) 9973421 #227
傳真號碼 (03) 9952715
電子郵件信箱 sa670@mail.e-land.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10
標案名稱 112~113年度蘇澳鎮區域排水災害搶修(險)、土石流防災重機械待命搶修清理、野溪溝渠清理(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保留自訂約日起2年內,擴充金額為新台幣490萬元,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將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機關得視年度預算及廠商履約情形據以執行。 註:(1)本案採單價總和決標。(2)本案後續擴充金額如未完成法定預算程序,不予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7 10:3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一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5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後續開標發生爭議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承攬廠商履約期間發生爭議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級以上合格之營造廠商相關工程業者,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且「非拒絕往來之廠商」或「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決標對象之廠商」,應檢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以上證件須為正本或影本(影本須加蓋印鑑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投標地點】:蘇澳鎮公所(蘇澳鎮蘇港路215號)收發室。 【開標地點】:本所一樓第二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5萬元整。 【其他】: 1.書面資料可至本所建設課公開參閱。 2.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文件;並依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未蓋戳章者為不合格標。 4.餘詳如投標須知。 5.開標期如逢天災等停止上班日時,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詳投標須知第34條)。 6.本案如係上級補助款,俟核撥款項後再行撥付廠商。 7.本案為單價總合,執行年度為112~113年度,本工程保留自訂約日起2年內,擴充金額為新台幣490萬元,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將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機關得視年度預算及廠商履約情形據以執行。 註:(1)本案採單價總和決標。(2)本案後續擴充金額如未完成法定預算程序,不予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蘇澳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